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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红云教授(1963- ),女,出生于江西南昌,语言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英国爱丁堡大学访问学者(1999-2000),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明尼苏达大学, 2008-09)。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文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英语教学》杂志编委、全国英语写作教学与研究协会常务理事。
2、李泉,1962年生,黑龙江依兰人。1985年获学士学位。1989年获硕士学位。2005年获博士学位。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对外语言文化学院从事对外汉语教学。1995年评为副教授。2002年评为教授。1996-1997年应邀在美国Dickinson College东亚学系任教。
3、陈满华,男,1963年出生于湖南安仁,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语言理论与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曾长期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现招收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也参与培养和指导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法学毕业论文 篇1 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
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