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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江主编:《中国商法》,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9月版。2.蔡荫恩:《商事法概要》,三民书局印行,中华民国六十年九月出版。3.强力:《金融法》,法律出版社出版,1997年10月版。4.孙积禄:《保险法论》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1997年9月北京第1版。
混合责任保险是介于独立责任保险与附加责任保险之间的责任保险。保险期限视承保方式而定,可单独承保的保险险种,保险期限为1年,到期可续保。以附加方式投保的责任保险的期限通常与被附加的主险相一致。
提高保险产品开发水平,加速物业管理责任险新产品的开发 保险公司在提供行业性统保产品的过程中,应以行业特征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与补充现有的责任保险产品,物业管理公司应以自身不同的需要为根据选择附加投保,这样既能够保证保险公司在有限制地保险责任扩大的同时又能够较为充足的保障物业管理公司。
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期刊论文]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期刊: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 2021 年第 002 期内容概要:探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引导排污企业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排污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分析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美)所罗门·许布纳(S.S.Huebner)等著,陈欣等译.财产和责任保险[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英】Malcolm A. Clarke 著、 何美欢、吴志攀等译:《保险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4Ewan Mckendrick :“Contract Law”(影印本),法律出版社 2003 年 版。
保险营销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其次,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
我国保险业进行市场营销的方略如下:树立广义的服务营销观把服务营销观提升到战略地位。广义的服务营销观就是要确立把优质服务贯穿于产品营销全过程、甚至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观念。因为保险营销不仅是产品的营销,更是服务的营销。
直销营销模式 直销营销模式是保险公司直接面向客户进行销售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客服热线、线下营业厅等渠道,实现与客户的直接沟通,从而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直销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一)直接营销渠道直接营销渠道,也称直销制,是指保险公司利用支付薪金的业务人员对保险消费者直接提供各种保险险种的销售和服务。在保险市场不健全的时期,保险公司大都采用直销制进行保险营销。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仅仅依靠自己的业务人员和分支机构进行保险营销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也是不经济的。
1、下面是我整理的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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